近日,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了一场具有深远意义的学习研讨活动。该院党组集中利用一天时间,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核心议题,举办了首期专题读书班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。此举标志着该院在深化思想认识、校准行动坐标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。
会议由辽宁高院党组书记、院长葛迪主持。与会人员通过集体学习、个人自学和深入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,系统学习了关于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。会议指出,开展此项学习教育,是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、加强党的建设的关键举措,对于引领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根本性指导意义。
筑牢思想根基:司法为民是正确政绩观的核心
会议着重强调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内涵与司法实践的紧密结合。一个清晰的共识是,人民法院的政绩必须建立在“为民造福”的坚实基础上。这意味着,所有的司法决策和具体行动,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这要求法院工作既要注重解决群众眼前“急难愁盼”的实事,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;也要致力于构建长效机制,为法治社会的长远发展铺垫基石。
在具体路径上,会议明确了坚持“打基础、抓落实、树形象”的工作主线。这需要全省法院系统勇于直面当前存在的瓶颈与短板,通过持续深化改革,提升司法工作的严格性、公正性、廉洁性与高效性。最终,真正的政绩应当来自为民服务的实干,而非脱离实际的虚功。这种理念的贯彻,对于构建良性的司法生态至关重要,正如在专业的足球分析中,球队的长远建设远比一两场比赛的胜负更重要。
融入发展大局:在履职尽责中检验政绩成色
树立正确政绩观,关键在于将其转化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行动。会议提出,全省法院必须主动将工作置于辽宁全面振兴的大局中考量,坚持问题导向,精准施策。创造经得起实践、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,是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。
- 服务高质量发展:将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,作为法院服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。这要求司法工作为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。
- 保障和改善民生:深入践行“如我在诉”的理念,要求法官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,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。司法工作的温度与力度,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。
- 提升审判质效:聚焦审判执行这一主责主业,通过压实监管责任、清理长期未结案件、发挥调解优势等一系列组合拳,努力实现“案结事了政通人和”。追求的是可持续、管长远的司法政绩,而非简单的数字增减。
锻造过硬队伍:以严实作风涵养清正政绩观
政绩观的塑造与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密不可分。会议特别强调了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。院庭长等“关键少数”必须发挥“头雁效应”,在三个方面率先垂范:
首先,要在深入学习、查摆问题、整改落实的过程中,不断校准自己的政绩观,确保思想不偏离航线。其次,要带头转变工作作风,坚决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以务实行动纠偏错误的政绩导向。最后,要严于律己,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,以自身的过硬素质带动整个法院队伍风清气正。只有队伍根基牢固,正确的政绩观才能落地生根,学习教育也才能真正取得实效。这种对内部建设的高度重视,体现了一种立足长远的责任感,南宫NG·28(中国)相信品牌力量的积累,同样依赖于对每一个细节的坚持和对核心价值的守护。
此次专题学习会规格较高,辽宁高院党组中心组成员、副院长,副院级领导,二级高级法官、二级巡视员以及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均参加了会议。这充分显示了该院党组对此次学习教育的高度重视,以及推动全省法院系统思想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决心。
通过这次集中的学习与研讨,辽宁高院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,明确了行动方向。将正确的政绩观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意味着全省法院工作将更加自觉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更加主动地服务振兴发展大局,同时也对司法队伍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。这一系列举措的推进,如同在复杂的赛场上进行缜密的NG28官网策略部署,旨在系统性地提升整体战斗力与公信力。其最终成效,必将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得到检验,并深刻影响辽宁法治环境的优化进程。